查看原文
其他

“挑战杯”来了!热爱科研的人文人,这里有适合你学术梦想的竞赛,赶紧报名参加吧!

 人文学院关于做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备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增进在校学生对科研竞赛的参与热情,传播敢于创新、热衷科研、互助进取的科研精神,进一步提高“挑战杯”系列赛事在全校范围的影响力,浓厚师生学术科创氛围,为2021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国赛遴选和培育优秀作品,现就相关备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赛要求

(一)

参与学生要求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二)

项目申报条件

我校2019年6月1日之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须具备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或集体作品:

1.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所申报作品一半以上的研究或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与项目有关成果(如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等)的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法人代表等,且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8人。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三)

项目类别

参照全国《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章程(试行)》(附件4),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重点培育项目。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自然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医药、地质、天文、计算机科学等。重点支持预计可被SCI、EI检索收录的期刊文章。

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学术论文类重点遴选可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鼓励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要侧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调研问题要具有前瞻性,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小见大,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查项目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二、

校级重点项目遴选

学校将遴选重点培育项目10项左右,项目立项后先拨付部分经费,获“挑战杯”省赛次高奖及以上的再拨付剩余部分,入围国赛决赛的可申请再追加经费。同一项目在已获校内各类立项资助达5万元以上的,可立项暂不资助,入围国赛决赛的可申请再追加经费。经费以第一指导教师建账,使用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申报条件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要求一致。申报流程如下:

1.准备申报材料(7月—8月)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专业优势,在学院的指导下积极准备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材料。

2.暑期培育提升(7月—8月)

鼓励学生利用暑假时间深入研究拟申报的项目,充分调研、设计、实验、实践、完善材料等;学院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导师对拟申报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与培育指导。

3.学院审核推荐(9月中旬前)

学院举办院级选拔赛,并从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校赛。项目申报小组在学院与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重点培育项目作品申报书》(附件1),并向学院提交其他有关支撑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稿请于2020年9月2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rwfh2019@163.com。

4.完成立项(10月下旬前)

学院进行项目初步审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组织评审,遴选出较为优秀的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3项)推荐至学校,同时提交经审核完善的《浙江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重点培育项目作品申报书》(附件1)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

三、

其他说明

1.根据历届“挑战杯”获奖作品情况,理工医科类项目获得高等级奖项的支撑材料基本都包含以团队负责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国际PCT专利、高影响因子的学术论文或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的论文等;专利授权优于专利申请受理,发明专利优于实用新型专利。各类项目中,在同等创新含金量下,个人项目优于集体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撑材料基本都包括以团队负责学生为第一作者的高等级期刊论文发表、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传播、党委或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学术机构的鉴定评价和推荐材料。

2.项目成果为已经发表过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如果作者均为学生即可参赛的,现有成果也可以是未经发表的作品,如校课题、新苗、国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成果等;在提交的现有成果证明中不可出现教师、参赛组员的姓名,但教师可以作为通讯作者。

3.对已取得较丰富前期成果(学生排名第一)的项目优先扶持。

4.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项目情况,遴选一部分选题具有前沿性、研究基础较好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在项目的推进和培育上给予一定的扶持。鼓励各学院自行遴选一定数量的重点培育项目。

5.赛事有关激励措施、考核机制与其他说明,详见《浙江师范大学推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联 系 人:秦榛;王露苑;项柏润

联系电话:641879;13173818828;13396979363。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如有意向参赛,

可扫码入群,

群内将发布相关通知。


-融媒体中心 出品-
-用心刻录声音  讲好人文故事-
往期热文↘


编辑 | 王洁
责任编辑 | 吴佳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